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流程

标文件的主要内容。编写设计施工总承包(包括D+B/C、EPC、P&D+B等工程总承包方式)标文件通常采用《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文件》(2012年版)。《标
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文件》(2012年版)共包含封面格式和三卷七章的内容,具体内容如下:
一卷
一章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二章投标人须知三章评标办法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二卷
五章发包人要求六章发包人提供的资料和条件
三卷
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2)工程总承包标文件的编制准备注意事项。与施工标准备工作相比,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文件编制的准备工作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①理清标人与工程总承包方在办理某某和市政公用申请、核准等手续的工作界面,并明确工程总承包方可以要求标人提供必要的便利与支持;
②理清暂估价和暂列金额的很好工程内容和范围;
③理清工程勘察单位工作及其勘察合同,与EPC工程总承包方设计工作的界面与衔接;
④妥善安排项目的施工图强制性审查及其如何处理施工签审查对总承包合同可能产生的影响;
⑤合理安排适当的工程设计周期,保证工程设计的质量。
3)编制工程总承包标文件需要注意问题。与编制施工标文件相比,编制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文件需要注意以下主要事项:
①项目合同条款。标人根据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实际需要和管理要求,按照下列步骤编制工程总承包的标文件合同条款:
A.根据发包的内容、风险的承担,在通用合同条款中作出A或B的选项。对发包人而言,(A)条款的责任风险相对较大,(B)条款责任风险相对较小。
B•对通用合同条款中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等表述的条款进行补充、细化和另行约定,其条款编号应与通用条款相应内容的原编号一
一对应。

C.对通用合同条款中并未描述,但为项目合同表述的体系完整有必要做出描述的新内容。
上述B、C两部分专用合同条款,C部分的专用合同条款一般高于B部分,即在两部分内容出现歧义时,应以C部分的解释优先。
②发包人要求。发包人要求包括标项目的目的、范围、设计与其他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合伺双方当事人约定对其所做的修改或补充。标人在编写发包人要求时,应尽可能清晰准确,对于可以进行定量评估的工作,发包人要求不仅应明确规定其产能、功
能、用途、质量、环境、安全,并且要规定偏离的范围和计算方法,以及检验、试验、试运行的具体要求,并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如“方案设计/工程方案及技术说明”、“工程设计任务书”、“设计施工技术标准和要求”、“主要材料设备品牌清单”等。
③承包人建议书。承包人建议书由承包人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主要包括承包人的设计图纸及相应说明等设计文件,并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正是由于工程总承包发包内容的不同,影响到承发包双方的权利、义务和风险的不同。因此,标人在编制工程总承包的标文件时,应根据具体的标内容和要求,在合同条款中合理设置风险的划分,在发包人要求中提出明确的要求,如项目功能要求、承包人提供的技术方案、项目管理技术应用水平、项目综合管理和控制能力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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