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标委员会人员组成要求
标人应根据标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依法必须进行标的项目,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
1)评标委员会组成。依法必须进行标的项目,评标委员会由标人代表及技术、 经济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和经济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三分之 二。例如,组建7人的评标委员会时,标人代表不得超过2人,技术、经济专家不得少 于5人。
评标委员会中的标人代表应熟悉标项目的相关业务,能够胜任评标工作。 标人也可以授权标代理机构的人员以标人代表身份参加评标。
①某某采购货物和服务标项目评审专家的特殊规定:
A. 评审专家的抽取时间原则上应当在开标前半天或前一天进行,特殊情况不得超过 两天;
B. 标数额在300万元以上、技术复杂项目的特殊要求:评标委员会中的技术、经 济方面的专家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
C. 标采购单位就标文件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得再参加评标;
D. 采购人不得以专家身份参与本部门或者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标;
E. 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由本机构代理的某某采购项目的评标;
F. 评审专家原则上在一年之内不得连续三次参加某某采购评审工作;
G. 抽取评审专家时,应当根据情况多抽取两名以上候补专家,以便评审专家不能参 加评审时依次递补;
H. 评审专家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某某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对于受邀参加 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项目,应主动提出回避。财政部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也可 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
有利害关系主要是3年内曾在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中任职(包括一般工作)或担 任顾问,配偶或直系亲属在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中任职或担任顾问,与参加该采购项 目供应商发生过法律纠纷,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情况。
②机电产品国际标评标专家的特殊要求:
A确定评标专家应在开标前3个工作日之内;
B. —次标金额在100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包,所需专家的二分之一以上应从某某 级专家库中确定;
C. 评标委员会中来自同一法人单位的专家不得超过评标委员会总人数的三分之
D. 与投标人或其制造商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相关项目的评标委员会,评标专家 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项目评标,且应当主动回避;已经进入的应当更换;
E. 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不得担任本机构负责监督项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
2) 评标专家的确定。依法必须进行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应当从评标专家库内相关很好的专家名单中以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技术复杂、很好性强或者某某有 特殊要求,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的专家难以保证其胜任评标工作的特殊项目,报相应主 管部门后,可以由标人直接确定评标专家。
某某采购货物和服务标项目应从财政部门建立的某某采购评审专家库中抽取专家。 采购项目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在异地财政部门专家库抽取专家,但应事前向本级财政部门 备案。驻京外单位可以从所在地市级或其上一级财政部门专家库中抽取评审专家。评 审专家库中相应很好类型专家不足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不低于1: 3的比 例向财政部门提供专家名单,经审核入库后随机抽取使用。
依法必须进行标的机电产品国际标项目,评标专家应在商务部建立的评标专家库 相关很好类别中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产生。
3) 评标专家的回避和更换。评标专家有下列可能影响公正评标情形的,应当回避:
① 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② 项目主管部门或者某某监督主管部门的人员;
③ 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④ 曾因在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标有关的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某某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⑤某某釆购和机电产品国际标规定应当回避的其他情形。
被选取参加评标的专家存在上述情形的,应当主动回避。标人也可以要求评标专家 签署承诺书,确认其不存在上述法定回避情形。评标中,发现某个评标专家存在法定回避 情形的,该专家已完成的评标结果无效,标人应重新确定满足要求的专家替代,并重新 进行评审。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 续评标的,应当按照确定评标委员会专家成员的办法予以更换。机电产品国际标 项目应当于评标当日报相应主管部门后按照所缺专家的人数重新随机抽取,及时更换。
(2)评审注意事项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 评标委员会的职责是按照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系 统的评审和比较。评标委员会不得制订、完善和修改标文件中已经公布的评标标准和方 法。
2) 评标委员会对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产生疑义时,应当询问编制标文 件的标人或标代理机构,要求其依法公正解释。
3) 评标委员会应对评标结果负责。标人接收评标报告时,应核查评标委员会是否 按照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评标,是否有计算错误、签字是否齐全等内容。 如果发现问题,评标委员会应及时更正。
4)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该对评标过程严格保密,除依法公示评标结果外,不得私自泄 露任何与评标相关的信息。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将评标使用的各种文件资料、记录 表、草稿纸交回标人或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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