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标、评标、决标、授予合同

开标
在招标人主持下,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日期(一般在投标截止日或之后一、二天内)、地点,向到会的各投标人和邀请参加的
有关人员当众启封投标书并予宣读,同时宣布标底。

    一般在开标前,应由招标委员会成员和公证单位及建设单位代表对每份标书进行检查,确认密封完好,封套书写符合招标文
件要求等,然后在公证人员监督下,由招标单位工作人员逐一-拆封,宣读其中要点,包括投标单位名称、标价总额和外汇需求,
以及补充修改或报价变更声明函件、投标保函金额等内容。开标时,如发现标书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招标人应在公证人监督
下,当场宣布为废标:

(1) 投标书未在规定截止时间前送到。
(2)投标书未密封。
(3)投标书未加盖本单位及其法人代表的签章。
(4)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或对招标文件有实质性的保留或出人,或重大问题上影响评价者。
(5)投标书字迹不辨。
(6)保函不合要求,如银行资信不够,未按标准格式开具,保函金额不足等。
(7) 投标价有两个以上(选择性报价除外)。
(8) 投标人无故不参加开标活动。
(9)其他违反投标人须知的情况。
开标过程中,到会人、读标人、登记人、公证人的签名应写进纪要,连同拆封的标书及封套均由招标单位妥善保存。
开标会上,招标人应明确宣布评标机构(委员会或小组)的组成名单。如有特殊情况,招标人可宣布招标失败;或在不能按
招标文件规定的日期开标时,招标人应事先通知投标人改期。

1.9.2评标
1.9.2.1 评标组织
一般大中型工程项目的公开招标,应由招标人邀请上级主管部门、当地建委、计委、建设银行、公证、审计及咨询设计等有
关专家组成评标机构(委员会或小组),为保证评标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评标机构必须具有权威性。该机构的成员不代表各
自的单位或组织,也不应受任何个人或单位的干扰,最终的评标结果应报上级有关领导部门批准。

1.9.2.2 评标步骤
一般评标工作分为两步,第一步为审标,主要审查投标书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将那些对招标文件的要求与规定有实质
的保留或偏离、技术方案明显不合理的投标书否定掉,不予评比。第二步是标价评比,这是在第-步的基础上,选出投标价格
合理的投标者进行最后的全面综合评比(所谓投标价格合理,一般概念是指投标报价不能编离标底太远,以防有投标者只考虑低
价中标而实际上无力完成工程)。评标人根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比评分方法应包括在评标办法中,评标中考虑
的关键因素和方法应在投标人须知中确定,以便投标评估和比较能得到客观的结果。评估工作一般包括三个部分,可能包括的内
容有:
(1)技术评估
1)符合规范与图纸
2)任何提出的替代方案( 如果允许的话)与招标文件的比较
3)承包商负责的设计的各方面
4)施工方法与临时工程
5)环境考虑
6)质量保证
7)进度计划

(2)财务评估
1)基建费用
2)贴现的现金流量和净现值
3)支付计划
4)资金安排
5)货币
6)各类保证
7)利率
8)第一期付款/保留金
9)计日工费率
10)合同价格调整建议
(3)总体合同及管理方面的评估
1)符合投标人须知
2)投标书的完整性
3)投标书的有效性
4)例外与偏差-明显或暗含的
5)保险
6)拟派的关键职员的经验
7)船运、海关、运输
8)工作时间
9)劳工的构成、裁减以及来源.
这通常以报价、工期、施工质量水平等作为主要指标,其中报价一项又占有重要地位。对报价的评定,应严格控制在以标底.
价为中准价的浮动幅度内才予给分。

评委们评论比较各个投标文件以后,由每一位委员采用不记名方式打分,最后统计得出评标结果,选定中标者。

1.9.2.3 评标报告
评标意见及结果要及时写成评标报告,内容--般包括有:
(1)评标总情况介绍.
(2)对每份投标文件的技术、经济分析
(3)作为资料分析的各种明细表格资料
评标报告要报上级领导机关批准。如果为世界银行贷款项目,还要上报世界银行批准。

1.9.3 决标

招标人根据评标机构的评议结果决定中标人。
决标过程中,招标人如有需要可分别邀请投标人会谈.以求澄清该投标人在其投标书中所包含的意愿。这样的会谈纪要需经
双方签字作为其技术标书的正式组成部分,但会谈中不能涉及变更报价、工期等有关事宜。
决标前,一般要进行谈判,由合同、成本、财务、工程、施工、计划等方面的技术及经济专家参加,达成的协议要有书面记
载,最后根据协议对合同文件予以修改或另写备忘录、或合同附录。
决标谈判--结束,招标单位应立即发出中标通知和落标通
知,向落标人退回投标保证金,并将评标、决标的情况报告向有关.上级主管部门报送、备案。

1.9.4 中标通知
在投标书有效期截止日前,业主应对拟授标的投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包括的内容有:一个完整的文件清单,其中含已被接
受的投标书,以及通过业主和承包人之间的协议对原来提交的投标书所作修订的确认(如果有的话),并明确承包商应实施的合
同和工程,以及业主将按照合同条件支付给承包商的合同价格及履约担保的递交及正式签定合同协议的事宜。
中标通知书连同承包人的书面回信都应具有构成业主和承包商之间合同的效用。

1.9.5 授予合同
确定中标人后,评标工作即告结束,招标工作转人授予合同阶段。通常招标单位向即定的中标人发出授予意向书,得到中标
人的确认后,即可进行合同谈判,着手合同文件的编制和合同的签订,一般要求业主与承包商签订一合同协议书,包括以下内
容:

(1)中标函与谅解备忘录
(2)意向书
(3)投标书
(4)合同条件
(5)规范
(6)图纸
(7) 工程量清单
(8)拟构成合同的其他此类文件等
在承包商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书后,授予合同工作就告结束,在规定的期限内,由工程师向承包商发出开工令,项目进入执行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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